专业英语翻译公司介绍翻译主体的“权利”
发布时间:2023-07-31 09:40:57
作者:唐能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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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英语翻译公司介绍主体的“权利”既可能消极地表现为凌驾性,也可能积极地表现为“酌情善断”,而且首先是有权“酌情”。准确的酌情,是善断的前提和基础,“善断”是“知情”而断。
专业英语翻译公司介绍在胡塞尔的词汇中seeing就是“直觉”,seeing cognition是直观认识。胡塞尔反对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无法加以明确表述的“自明性原则”,相当于我们常说的“想当然”。胡氏强调的是“具有理性形式”、可以将“知性(understanding)转化为理性(reason)”的直观认识。翻译的主体认识也应该是这样。我们不能“想当然”,单单依靠不能(常常也是来不及细细推敲)将其推向理性的知性行事(看懂就译),没有做到酌情善断,也就是使discretion力臻为“上佳状态”(a its best)。
唐能上海翻译表示“想当然”常产生于典籍翻译中。正因为是翻译典籍,主体的主导性可能被压抑,由凌驾性走向另一个极端——盲从所谓圣贤“无谬论”(infallibility),或至少是走向被动。以西晋文学家陆机(约261-约303)的《文赋》为例。《文赋》探索“作文利害之所由”,《文赋》是很有影响的一篇创作论典籍。但就是这样一篇的创作论,也并不是百事无谬。
在翻译机构中这显然是一种“照本宣科”式的“忠信”翻译:主体完全处于被动状态。问题出在“文赋”本身的章句组织与铺排“巧而碎乱”,后世屡有品评,翻译不能不参照“接受者反馈”加以调整,采取一种能动的、积极的、进取的文本处理手法和文本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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